先后办理了5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先后参与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10·5”湄公河案、“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件;
办理了一批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厅级、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办理、指导了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金座、绿大地、泛亚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办理、指导了一批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或社会影响重大刑事案件;
代理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6个亿,检察机关采纳律师团队提出的法律意见,依法对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最后对该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经过三次开庭,法院裁定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代理某正当防卫再审案,庭审辩护意见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通过庭审公开录像全文转录,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公众号全文转载,该辩护意见被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法学教授高度评价,该案最终撤销一审判罚结果;
代理某寻衅滋事案,无罪辩护意见得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全国著名刑法学专家的高度肯定,专家论证意见完全支持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该案最终获得了定罪免处的结果;
代理某大型国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对该案的四个犯罪主体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代理某省公安厅督办的某盗窃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团队提出的法律意见,依法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诉决定;
代理某涉案金额达30多亿元的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采纳律师团队提出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判处缓刑;
代理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徇私枉法案,在检察机关提出12-13年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罪轻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6年有期徒刑;
代理某公安干警玩忽职守案,在检察机关提出实刑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通过无罪辩护,使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法律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不起诉决定;
代理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取得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下量刑及按法定最低刑量刑等较好效果;
代理多起经济犯罪刑事案件控告,公安机关均依法立案进行侦查。